为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学校开展了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目标管理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一、指导思想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综合管理水平,实行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坚持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1、辖区学校教职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2、辖区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3、辖区学校有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并造成极坏影响的;
4、辖区学校教职工有在编不在岗、借调及不经许可(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私自到校外兼课情况。
三、加分因素
学年或年度考核最高加分为10分。
1、辖区学校教职工有出席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者分别加3、2、1分;
2、辖区学校有出席国家、省、市级的先进集体分别加4、3、2分;
3、省、市、县级督导评估辖区学校被认定为先进单位或优秀等次,分别加3、2、1分;
4、创建省、市特色示范学校者,分别加2、1分;
5、艺体活动在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第一名者,分别加3、2、1分;
6、其他突出成绩,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者,适当加分,但最多加3分。
以上相同项目均不累计加分,且一人(学校)只取单项最高分。
四、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长考核细则(见《颍上县中心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样本)共计:A级指标四项,B级指标二十三项,C级指标七十项,加分因素一类。总评分达85分以上为优秀;71-84分为合格;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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