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预防和处理锅炉结焦而引起的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打焦而造成烫伤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特制定《发电厂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除焦的有关规定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3 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企业的力量乃至社会力量,企业员工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义务。
2 概况
2.1二级打焦烫伤人身伤亡:锅炉内虽发生结焦,但未影响机组负荷,投用吹灰器或打焦可以清除。
2.2一级打焦烫伤人身伤亡:锅炉内结焦后投用吹灰器无法清除,打焦也不能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或冷灰斗已结满渣无法排出。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1为了做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厂部成立发电厂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2成立打焦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
3.1.3领导小组的职责
3.1.3.1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1.3.2负责向大唐集团公司和河南分公司等上级安生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3.3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及善后工作的物资及车辆供应。
3.1.3.4当危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3.1.4 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3.1.4.1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日常检查。
3.1.4.2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1.4.3发生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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