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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浅析质询攻辩环节,兼议攻辩战术

  攻辩质询在辩论中常常是个让刚接触辩论的同学很挠头的环节。经常是会有临到上场前一天或前几个小时,立论结辩什么都搞定了以后,还看到攻辩手抱着头在拼命憋问题。而相应的也有不少的有经验一些的辩手撰写了相当数量的对于攻辩环节的技术指导。而我的想法恰恰是阅读了两篇类似的技术性文章之后产生的——也许,在谈论各种各样的攻辩技巧之前,不妨先反思一下,会不会是这个制度自身存在着什么缺陷才会让刚接触他的人如此困扰。

  攻辩质询本质上其实很简单,就是问问题而已。而问问题的意义在于得到答案。所以更具体的可以分为这些情况,问者不知道答案回答者知道;双方都不知道答案;问者知道答案而明知故问。

  物不平则鸣,人不明白才问。所以正常情况下显然问者不了解问题才会产生疑问。而也只有把疑问的目标指向一个知道答案或至少有可能知道答案的对象才比较正常。所以在平常生活中,我们发问以及需要提问的情况多半是和上一段所说的第一种一样,问者不知道答案,而回答的人知道。但是问题在于这种情况在辩论中并不算常见。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换一个说法可以叫做“信息不对称”。在现实生活中信息的不对称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不仅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更普遍的的例子是政府和个人之间的。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法律事务中和政治事务中,有着丰富的质询制度并相应尽可能清晰明确的区分了不同主体之间不同的举证义务————而这种区分的意图就是,明白的划分谁是提问者,谁是回答者,让了解信息更多的人回答问题,让了解信息少的人有权提出问题,从而使得更多的事实得以揭发出来。

  但是,当以法律辩论或政策辩论为模仿目标的辩论比赛,照猫画虎地把质询制度模仿过来之后,却忽略了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基础在比赛中已经消失掉了。我们在辩论比赛中就政策进行辩论,正方就政府的立场维护政策的提出这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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