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关于辩题的分析方法之设置要求

  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辩性。

  即要根据辩手的水平设置辩题,不可太高,也不可太低。太高了,太深了,辩手的实际水平达不到,上不去,无法讲,则题目再好也没用。反之,太低了,不必去钻研,也没有可钻研之处,这样的辩题,辩手辩起来不上劲,听众听起来也不来神,也不可取。

  因此,可辩性要求辩题能够让辩手有一定的难度,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有可以钻研、辩驳之处。双方不仅有话可说,且有一种由辩题引发的可辩的欲望。

  2、公平性。

  即辩题双方不存在一头重一头轻、一边难以便容易的情况,而是基本上公平。当然,任何辩题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平,只要不是明显的有偏重就可以了。

  3、可听性。

  即不仅要从辩手的角度去考虑,还要从听众听辩论的角度去考虑,要具有可听性。太深奥的学术问题、尖端问题、高难问题,不仅辩手不容易辩,听众听起来也沉闷、吃力。太直露、太浅白的琐屑问题,无意义或意义不大的生活问题,听众听起来也觉得乏味,甚感无聊。这样的辩题都不该设置。总该寻求不仅让听众听得懂、听得进、听了之后有所思考的价值和意义的辩题,才是可听性的要求。

  4、准确性。

  准确性指的是设置辩题时,应该注意其用语用词的准确表达。它具体有以下的要求:

  a、句子完整。一般多用短句、单句形式做标题。但是句子的结构是完整的。

  b、涵义清楚。指的是句子的涵义不是纠缠不清,模糊迷乱,而是清清楚楚,一看就明白。

  c、表达精练。即辩题的表达简短精练,不复杂,不罗嗦。越简短越好,越精练越好。

  d、用语准确。用词用语,尤其是最关键的词语、重心词在表达上尽量不产生歧义。

  5、丰富性。

  指的是辩题的涵义,内涵是丰富的,双方的可辩之点是丰富的,可挖掘的内容也是丰富的,而不是单一的,僵化的,无任何弹性。

  6、启发性。

  指的是辩题可给辩手、听众多方面的、广泛的启发作用与价值。要有思索的余地和可回味的地方。

  7、指导性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更多>>
最新发布文章更多>>
最能体现党员民警先进性的关键是平时看得出(辩论赛)
辩论赛主席发言稿
2015最新辩论赛的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