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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还有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一般城市会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公告。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共租赁住房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共租赁住房公告范文篇一

  为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xx年5月3日开始。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满五年且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700元以下;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征收安置房和其他住房,未享受过房屋征收最低补偿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单身人士申请需年龄满30周岁且符合上述1-3条;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6、规定的其他条件。

  7、城区低保、特困职工等无房家庭优先配租,须提供相关证件。

  8、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由事业单位性质以上人员担保。

  (二)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1、新就业人员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五年;

  2、持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取得暂住证(居住证)满三年;

  3、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4、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区域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属于我市新就业人员,其父母在本市区域范围也无私有房产且无租住的公房;

  5、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无房产转让行为;

  6、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自行从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表格下载”区域用A4纸下载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属社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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