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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认责承诺”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学区中心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履行认责承诺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责承诺”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亮牌示范”、“公开承诺”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认责承诺、服务发展彰显作为,并着力在践诺上下功夫、在坚持上做文章、在创新上求突破,通过“认责承诺”浓厚争创氛围,确保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我校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结合职责任务、岗位实际进行认责承诺。我校党组织每年至少承诺为群众办2件实事,党员每年承诺为群众办1件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承诺、践诺,不断提升我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二、主要内容

  认责承诺的内容要立足实际、体现特色、具体可行。我校党支部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对照“五个好”要求,着重在实现发展目标、带领群众完成工作任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要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教学能力、争做“三育人”先锋团队和师德标兵等重点;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实际,坚持“在职党员依岗承诺、无职党员设岗认责”,对照“五个模范”要求,着重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作出认责承诺。党员承诺内容应与党组织承诺内容相统一。在具体内容设定上,要区分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党员的实际,确定承诺重点。

  三、方法步骤

  认责承诺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六个环节。

  1、科学定责提诺。我校党支部结合“亮牌示范”活动开展,围绕服务和推动本校中心工作,本着可操作、能落实、好考评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职责,指导党员提炼、细化承诺事项,提高可考可评度,避免认责承诺流于形式。承诺既要体现群众诉求,也要防止盲目许愿,力戒形式主义;党员的承诺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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