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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心得体会

  为推进“保平安、促和谐、创满意”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金坛市公安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民意为导向,从小事做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推行三种意识、提高三种能力、架设三座桥梁,创品牌、争先进、促服务,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好地体现在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惠及民众上。

  推行“三种意识”。一是服务意识。大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想方设法方便办事群众。窗口单位一律实行着装上岗,微笑服务,严格落实服务上的“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开水暖心、一句好话相送”,便民上的“有桌椅、有茶水、有纸笔、有警民联系卡”,警务上的“办事承诺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警务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工作上的“紧急事情紧急办、疑难事情认真办、特殊事情设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未办成的事情上门办”。二是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于群众的求助,要求民警带着浓厚的感情,积极为群众提供帮助。同时,建立全警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开门评警议警,逐步把对民警及公安机关考核评判权交给群众。三是爱民意识。广泛开展警民恳谈及“爱民、为民、惠民”活动,真正为民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关爱民警措施,坚持每逢节日组织慰问民警,关心民警的家庭况;坚持民警及家属生病或过世慰问制度等系列措施,让民警及家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

  提高“三个能力”。一是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切实加强对基层执法一线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公安执法细则、群众工作、涉警舆情舆论引导等相关知识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二是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求民警切实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解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努力化解老矛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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