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法庭辩论是论证案件事实,揭示案件性质、确定被告人责任的必要过程。最后陈述是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有效行使的关键环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赢在庭审辩论阶段疑难问题之技巧攻略,欢迎借鉴参考。
一、庭审辩论的基础及作用
法庭辩论是指,在法庭事实调查结束后,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以及适用何种刑罚进行的专门辩论活动。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论证案件事实、揭示案件性质、确定被告人责任的必要过程,是庭审的重要环节。
二、辩论的内容、范围及顺序
(一)辩论的对象、范围
法庭辩论通常先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如有附带民事诉讼,则针对该部分进行。法庭辩论的内容和范围包括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资格和证明力,指控的事实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等问题。
(二)辩论的顺序
法庭辩论的顺序依次为:
第一轮:(1)公诉人发表公诉词。(2)被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或法定代理人作出辩解。(4)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然后,审判长宣布:由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此过程中,应当保障控辩双方对抗辩论、自由辩论,一般不应加以限制,但对于控辩双方的发言与案件无关、重复或互相指责的情形,审判长应当制止。
第二轮:(1)公诉人可以发表答辩意见。(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依次发表新的意见。然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及当事人就案件事实、争执焦点、罪错责任、法律适用等问题所发表的辩论意见。各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需要注意的是,法庭辩论一般为两轮,如果控辩双方在第二轮辩论中意见分歧仍较大或有新的意见要发表,可进行第三轮的最后总结性辩论,审判长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法庭辩论的轮次和每轮辩论的时间。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发现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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