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获得___月工资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
2、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劳动工具及宣传资料。
3、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视情况确定休息日)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每天认真打扫本培训中心卫生,整理杂乱物品,杜绝有卫生死角。
2、按要求每天外出招生,每月招生数量不得低于规定人数。
3、认真辅导学生做好家庭作业,并认真检查。
4、视实际情况协调作息时间,服从调配。
5、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及家长,接听来访电话并认真作记录,适时回访。
6、在工作期间,确保学生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统筹布署中心工作。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每月10号按时支付报酬。
2、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嘉奖。
3、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已包含五险一金)
第六条 奖励与惩罚
1、根据本培训中心已交费人数,给予乙方每个月5元/人的奖励。
2、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3、乙方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每月扣除当月工资的2%—5%(视情节而定)没有按规定完成招生名额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10%(视情况而定)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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