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围墙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安装地点:连云港友邦置业项目工地围墙。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单价:
2、广告牌制作总造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安装画面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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