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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售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造福消费者,致富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共同开拓市场。经友好协商,就“纳世源”纯水机系列产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 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 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

  4、 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5、 设立售后服务投诉电话,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 必须设立“纳世源”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3、 配备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拭机毛巾,统一礼貌用语,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礼物。

  4、 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卡在出售产品时给客户作为销售依据。必须统一填写,提供维修服务后由客户签字。

  5、 当客户购买产品时要及时填写保修卡,每销售一台产品都应该有客户档案及时跟踪记录,为所在辖区内“纳世源”系列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叫修后24小时上门,郊县叫修48小时提供上门服务。

  6、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原设计,否则后果自负。

  7、 如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8、 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9、 乙方维修点应积极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回访数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 保修范围 凡属“纳世源”系列产品,免费保修一年(滤芯、龙头、机壳不属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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