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下文是苏州养老金上调细则,欢迎阅读!
养老金缴纳大家都比较关注,近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态,我国再次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区市下调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那么,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后,职工到手的工资多了还是少了呢?以后拿的养老金又会不会有影响呢?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20xx年5月1日起两年内,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可以根据情况阶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从去年5月起,苏州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标准,已由20%降低到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不变。
人社部门表示,费率降低主要为了企业减负,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到手的工资也基本没多大变化。另外,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进一步调整,按规定,参保人员为本市市区户籍满20xx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20xx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46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xx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xx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至320元。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度增发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
一、普遍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调整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方法:
1、固定额: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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