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略)
二、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xx年我校在全国计划招生1335人,其中广东省1065人,广东省外270人(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在广东省外,各校考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2)各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阅。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5、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参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艺术术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本年度参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20xx年我校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报考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的考生可同时兼报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报考其他各美术类校考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不得多选。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校考成绩,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校专业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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