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略)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校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56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考点(按照河南和甘肃省规定,河南、甘肃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名)参加初试,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5 - 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 报名,在线缴费后,打印准考证。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以上四个考点初试入围的考生请于20xx年2月28 - 3月2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5- 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上传168*240像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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