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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管线被誉为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风险评价体系对整个城市是非常有意义的。下文是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燃油、工业物料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

  第四条 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以及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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